桃江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二○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二○一一年预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4-06-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字号:[ ]


201119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桃江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张亮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提出的《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0年,县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围绕“科学理财上水平,精细管理出效益”的工作目标,深化“财政省直管县”和县乡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税收协控联管和协税护税工作,着力扶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圆满完成了2010年财税工作目标,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关于2011年全县预算工作的各项建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执行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按照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正确把握经济形势,根据“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进一步着力培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规范财经监督、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善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督;努力优化财政结构,关注民生,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预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张亮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提交的《关于桃江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一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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