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政府处理《桃江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字号:[ ]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胡国辉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于去年76日形成,712日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至今已历时8个多月。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农工委从424日开始,对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审议意见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1、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处理措施比较到位

去年7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去年718日召开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审议意见的处理意见,去年1121日,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审议意见的处理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发挥组织协调功能。成立了以肖立新副县长为组长的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畜牧、工商、商务、质监、卫生、教育、环保、水利、林业、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局。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安排了工作人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县政府明确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三是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去年,县财政预算外追加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打算从2009年开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桃江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县农业局、畜牧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依法行政成效较好

一是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提高。20087月至今,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等部门出动宣传车128台次,发放宣传资料7500份,张贴公告100多份,发放宣传册1000多册,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专题4期,举办种类培训班24期。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专题培训。农业局还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各业务股站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充分利用简报、报纸、电脑网络等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县农业局为搞好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去年投入10万元,新添置了两台先进农残速测仪及其他检测设备;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测能力,在农业局内部调配两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充实到检测岗位,并先后选派4人到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半家洲蔬菜生产基地农残速测室,督促各超市、批发市场开展了农残速测工作。完成了湘玉玉竹、桃花米业有限公司等8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的认证。县畜牧局建立了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站,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动物疾病的诊断。开展了无公害养殖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三是加大了综合监管力度。一方面是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20087月至今,县农业局对种子、农药、肥料、甲胺磷等投入品进行了5次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检查农资门店198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起。县畜牧局开展了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兽药经营户27家,规模养殖场60个,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查饲料经营户48户,饲料使用养殖场76个,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饲料400公斤,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户3户。同时,开展了生产技术服务,切实提高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农业部门大力开展了对基地农民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技术培训。重点对石牛江水稻生产基地、半家洲蔬菜基地、油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茶叶生产基地、玉竹参生产基地及全县种植专业户开展了技术培训。畜牧部门狠抓了春秋两季动物免疫工作,全县动物免疫密度按要求达标,确保了畜禽的安全生产。大力推行养殖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抓了马迹塘、武潭、高桥、石牛江等5个养殖小区畜禽的标准化生产。第三是加强了初级农产品的监管。县农业局共检测蔬菜样品3000个,合格率在95%以上。县畜牧局狠抓了动物检疫工作,在定点屠宰加工厂(点)派驻了检疫员,认真开展检疫检验工作,全县95名动物检疫员对全县范围内大小市场,生猪屠宰场(点)上市、出境的动物产品依法开展检疫。20087月来,全县共检疫生猪90多万头,牛3万头,羊11万只,家禽400万羽,共查处病死畜禽300多公斤;生猪屠宰检疫率达100%,动物产地检疫率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确保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落实审议意见存在的问题

虽然县政府及农业、畜牧等部门在落实审议意见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

1、法律宣传还不够。宣传对象不全面,对全县所有干部职工、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进行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宣传效果不佳,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仍然不强。特别是个别农产品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没有把生产效益最大化建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法使用违禁投入品的现象仍然存在。据说有养鸡户违法使用一种叫“七日红”的药品,使仔鸡在7日内迅速增长到1斤多。

2、检测体系建设滞后。虽然去年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所加强,但检测设备、技术、经费与法律及工作要求比较,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3、市场准入未开展。相关部门在投入品及生产环节进行了必要的监管,但在流通领域,特别是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还未有效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审议意见的几点建议

1、建议县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确保审议意见及县政府整治工作方案的认真实施。

2、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重点是要扩大宣传面,提高法律知晓率。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将该法列入“五五”普法内容。

3、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三大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县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按有关法律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向上立项争资。另一方面要突出建设重点。当前要突出检测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的建设。

4、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力度。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部门配合,协调部门工作,形成执法合力,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5、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任重道远。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继续加强跟踪督查,在2010年继续听取县政府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确保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效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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