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德才的带领下,教科文卫工委与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一道,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听取了县卫生局医政股、卫监所、疾控中心和县质监局、商务局、工商局、粮食局、畜牧局、发改局、农业局、教育局、法制办、桃花江镇、武潭镇等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调阅了部分案卷,走访察看了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的有关场所,调查了部分农户、食品加工经营户和消费者,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三年来,县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组织和监管,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连续三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基本形成

县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比较重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组建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23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制度,出台了《桃江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并与各监管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桃江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2008年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内容。部分乡镇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乡村两级明确了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基本完善了监管网络。各监管部门按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逐年增加了投入,2008年,安排20万元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安排7万元经费用于定点屠宰工作,今年起将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等等,为保证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氛围得到优化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发表电视讲话,食品药品安委会牵头,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深入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消费单位开展了各种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以来,在县电视台、桃花江报等媒体上进行专题报道分别为110多期,举办各类讲座200多次,张贴标语20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份。加强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举办了各类培训班200多个,培训人数达4万多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优化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三)加大了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果明显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对涉食涉药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加大了对农药、兽药、饲料、畜禽水产品等的监管力度,开展了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的检测,严格把住了外销生猪的质量检测,在县城已建立定点屠宰厂2个,规范了县城屠宰市场秩序,创建了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了源头管理。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加强了巡查、回访,积极实施了添加剂备案制度,对小作坊的治理采取监管与帮扶并重的工作思路,制订了管理办法和审查通则,并与204家食品小作坊签订了承诺书。对食品经营单位统一印制了《食品购销台帐》,强化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两个100%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小食杂店、小摊点1047户实现有照经营,在超市建立了企业自检制度。严查了以公益讲座、免费体验、学术交流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行为和广告。加强了酒类市场的清理,对酒业产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进行了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资格关,实行了粮食收购质量检验、出库检验、原粮储藏卫生等制度。加强了食盐、加工用盐、工业用盐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工作,开展了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排查,县城453家餐饮单位全部建立了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强化了餐具、农家乐、生活饮用水、学校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管和学校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展了兴奋剂治理,严查了无证经营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了两非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开展了药品价格检查。加大了应急处置措施力度,2008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县迅速启动食品安全I级应急响应,制定工作方案,作出专项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7年以来,以食品药品安委会牵头,各职能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达70多次,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粮食、盐业、教育、物价等部门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基本规范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了市场,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先后设立了执法股室或执法大队,配备了专门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以食品药品安委会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自职责职能进行了学习培训。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执法人员素质得到很大提高。通过公示执法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电话号码,发放监管责任牌,增强问责制度等方式,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按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原则,食品药品监督体系有待完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有待加强。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不太完善,各职能单位和乡镇职能不清、责任不明,乡级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发挥不够,监管未形成合力,部门之间信息难以共享,沟通渠道不畅,如许可证的办理,有些部门只管本部门,而忽略其它部门的前置条件。各单位之间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部门由于执法力量不够,执法成本又高,职能作用难以发挥,乡镇因为不是执法主体,大部分没有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监管,作用也未充分发挥,执法部门与乡镇工作联系不太密切,因此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造成监管难到最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涉及的部门多,部门管理体制又不同,有的属地方管理,有的属垂直管理,人力物力财力存在差异,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很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职能部门的职能有所调整,但机构改革未能同步,执法难以进行。

(二)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但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意识有待加强。由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许多人甚至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不熟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生产加工销售出许多问题产品。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大量使用农药兽药化肥等产品,来增加农产品的产量;一些不法商贩非法经营使用添加剂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害消费者;一些食品药品加工经营户,将一些假冒伪劣过期或将要过期的食品,大量低价倾销给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安全知识、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还停留在食物中毒、伤人和死人的层面上,对问题食品鉴别能力不高,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长期积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知之甚少,一些低收入群体,因图价格便宜,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部分群众缺少正确的用药知识,未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特别是一些农村老年群众,相信虚假药品广告,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给身体带来危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受多种因素影响,对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大部分群众不能通过法律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监管仍有差距,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堪忧

近几年来,我县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和壮大,但总的来说,大多数企业规模小、层次低,产品处于低端水平,安全信用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堪忧。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主要集中在县城和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区域,广大农村地区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成为不法商贩倾销假冒伪劣产品的主要地带。工业排污、城市污水对农产品的生产造成的污染严重,种植养殖户滥用农药、兽药、不当使用化肥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有些有害成分检测越来越难以发现。超市、批发市场等农产品市场都还不具备检测能力或没有开展检测工作,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难开展。农村定点屠宰推进缓慢,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验的不合格畜禽水产品行为较为普遍。使用非食用或劣质原料、回收过期食品重新加工、过量或违禁使用添加剂,在不卫生的环境中加工食品等情况还大量存在,城郊地区的无证无照黑作坊、黑屠宰点等,规模小,流动快,很难监管,一些农资兽药、名烟名酒、南百货门店对假冒伪劣产品交易隐蔽极深,难以监督。流动小吃摊、麻辣烫、早餐店、漫酒摊、红白喜事家宴等卫生状况较差。粮油市场劣质油、潲水油仍然存在,变质粮食交易仍有发生。学校及周边小卖部学生食品质量差,含有大量色素、添加剂,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学校食堂仍需进一步规范。大部分乡镇自来水厂水质不达标。食品药品虚假广告未监管到位。保健品、性用品监管乏力。农村“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医院仍有违规现象,药品配送范围较窄,卫生院分所、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不规范,卫生状况较差。游医药贩、无证无照诊所打击不力,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依然严重。食品药品索证索票制度未能坚持,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有待加强。

(四)保障机制薄弱,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投入了一定经费,增加了人力、物力,但还是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单位从事监管的人员不稳定,变动频繁,编制少,有的为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单位,工资保障难以到位,乡镇基本没有经费投入,乡镇协管员、信息员没有经费来源。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对食品药品监管投入不足,部分职能部门主要靠罚款来保证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执法开支,有的单位每年完成的罚款任务较重,与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造成执法重罚款、轻教育整改的现象比较严重。执法成本高昂,从县城出发幅射全县范围,执法一天需几百元,而这些费用最终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执法装备落后,检验设施陈旧,检测费用高。农业、质监、卫生、畜牧、药监等部门近几年来加大了投入,购置了一定数量的检验检测设备,但各自为政,未共享资源,设备成本高、更新快、利用率低,加上制假手段越来越高科技,现有装备设施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日常检测的成本大,时间长,如每天检验猪的尿液的试纸,每张约需二十元,有些成分通过尿液还检验不出来,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至少需要四个小时才有结果,造成难以监管到位。抽样检验费用高,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职能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有的只管收钱了事,轻管理、轻服务,个别工作人员还态度粗暴,索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罚款有时不切实际,弹性大,执法不太严肃。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执法监管阻力大,部分领导、熟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正常执法,一些低收入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无证无照经营,不懂法律,对执法检查存在抵触情绪,一些不法商贩受高利润的诱惑,欺骗搧动不明群众,阻挠和辱骂执法人员,甚至暴力抗法,由于多种原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难以执行到位。

三、几点建议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深远,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民本思想,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构建长效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卫生、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职责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县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重新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规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界定和细化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充分调动乡镇监管积极性,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他们的自律作用;要加强网络化建设,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行政许可联审制度,便于一站式服务监管。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各应急预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抓住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信用意识。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多层次培训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从业者,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健康消费、合理饮食用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县电视台、桃花江报等新闻媒体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并加以舆论监督。消费者要增加维权意识,确保食品药品最后防线的安全。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端正执法理念,坚持严格执法和以人为本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执法人员的监管和服务、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把与群众生活息处息相关的粮、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日常生活饮用水、酒、饮料、加工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监管力度,对学校、医院、饭店等人群密集区加强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诊所的监管。农家乐、红白喜事家宴、早餐店等要加强监管。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药品广告、杜绝播放虚假药品广告,严查以免费体检等方式推销保健药品、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加大专项整治与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部门联动,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违禁物品等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严厉查处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大案要案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媒体曝光。

(四)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大,点多面广线长,需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执法装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办公楼的建设,要确保顺利争取上面的项目资金,及早动工修建。县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执法装备。多渠道解决执法部门抽样检验的样品费和检验费。县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利用县疾病控制中心现有的3000多平方米的专业检测用房、价值500多万元的检测设备和15名专业检测人员,建立以此为龙头,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药监局现有的检测设备为补充的桃江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提高食品药品的检测水平。加大乡镇投入,对农村食品药品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监管能力。农村“两网”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在“两网”建设上的监管、考核、奖励费用每年都在10万元左右,建议县人民政府在年底增收收入中适当加大投入力度,以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2009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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